承诺祛斑无效可退款顾客要求退款却食言 南昌天使化妆行遭投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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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丽762958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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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/10/07 10:47

        21日,南昌市民张女士向本报投诉南昌天使化妆行。

  今年2月24日,张女士在位于绳金塔街148号的天使化妆行花160元购买了一瓶汉方牌祛斑霜,当时对方承诺“无效退款”。使用数月后,由于祛斑效果不明显,张女士来到该店要求退款却遭到拒绝。对此,天使化妆行负责人认为,张女士要求较高,所以才认为祛斑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。而且,由于厂家不会承担相关费用,不可能由她个人承担。

  西湖区工商局消保局执法人员认为,根据我国《消法》规定,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时,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。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。最后,经协调,天使化妆行退还张女士100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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