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天河康民医院做祛斑术后修复治疗使用了孕妇禁用药,女子术后查出已经怀孕5周多,索赔10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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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丽762958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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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/06/24 21:16

“三八“妇女节前后,许多美容机构推出“优惠活动”,吸引了广大爱美女性的关注。然而,记者调查发现,各种美容整形广告只说“疗效”,不谈风险。医学美容真的做到“零风险”吗?

近日,广州市女法官协会的法官向广大消费者作出提醒,医学美容技术固然飞速发展,但近年来,广州地区状告美容机构的案件呈逐年递增态势,美容不成反被毁容的案例每年都有。

为此,法官作出三重提醒。首先提醒市民,不要轻信广告;其次提醒美容机构,医学美容只有医疗机构才能开展,若聘请无资质的人进行手术,将构成非法行医罪;最后提醒有关部门,注意美容整形行业中的一些乱象,予以更好的管理。

施行祛斑术引来一串医疗纠纷

30多岁的张女士在广州白云区某美容院进行祛斑美容,由美容院经营者曹某施行祛斑手术。不料斑没祛成,张女士的面部却留下深层红色印记及黑色素回流。面对惨遭毁容的张女士,曹某承认祛斑失误,并承诺带张女士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。然而治疗过程中,又发生了纠纷。

原来,曹某将张女士带到广州天河康民医院进行术后修复治疗。张女士称,当时她怀疑自己有身孕,但没有确诊。因此,她向治疗的李医生声明不能使用孕妇禁用药物,但是对方在她面部注射了曲安奈德进行治疗。张女士在接受治疗后得知,曲安奈德为孕妇禁用药,而经其他医院确诊,她当时已经怀孕5周多。由于孕妇禁用药有可能导致胎儿畸形,为保险起见,她只好做了人流手术。

随后,身心备受打击的张女士将美容院和医院告上法庭,索赔医疗费、流产费、后续治疗费、精神损失费等共计近10万元。

一审此案的白云区法院审理查明,曹某为张女士美容时使用的是无痕痣疣术药水而非精华素,因此该美容服务属医疗美容的范畴。而曹某美容院的经营范围是美容,并不包含医疗美容,显属超出经营范围。据此,法院认为,张女士美容后脸部形成多处疤痕的过错在于美容院一方,美容院应予以赔偿。

另外,康民医院未遵循医疗规范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诊疗服务及书写病历,未尽到合理审查及注意义务而使用孕妇禁用药物为原告治疗,对于因此给张女士造成的损失存在过错。据此,白云区法院判令曹某和康民医院均存在过错,理应赔偿。具体赔偿时美容院占三成,医院占七成。一审宣判后,两被告不服上诉至广州中院,广州中院终审维持了该判决。

广州中院民庭的一名法官告诉记者,在美容技术相对发达和普及的今天,爱美的女性对自己的容貌甚至身体做一些修整已经越来越多。与此相应的,近5年来,因美容美体而发生纠纷诉至法院的案件也逐年递增,法院在审查的过程中发现,一些无良商户以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,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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